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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办等九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农村流通体系作为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的重要桥梁,加快农村流通的高质量发展是构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统一的全国大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循环流动、有序推动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的迫切需要。

近日,中央财办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全面融入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的高质量发展。

农村流通体系作为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的重要桥梁,加快农村流通的高质量发展是构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统一的全国大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循环流动、有序推动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的迫切需要。农村流通的高质量发展是建设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撑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对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这份由中央财办、中央农办、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邮政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详细阐述了未来我国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支持等。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流通发展已取得显著成效,进入了设施升级、融合发展和数字赋能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农村流通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流通设施不足、缺乏规模效益、缺少龙头企业、城乡商品和要素流动不畅、假冒伪劣商品多、要素保障不到位等。

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县乡村物流设施短板、合理优化商贸流通设施布局、推动城乡流通深度融合、强化农村流通的数字化支持、培育农村流通的领军企业、完善农村流通标准体系、加强农村流通领域的市场监管等重点任务。指导意见明确了完善相关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和加强土地和人才支持的要求,并要求将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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